海外發行公司 利安資金管理有限公司
設立地點 新加坡
成立日期 1987/01/01
國內代理 新光投信
網址 www.lionglobalinvestors.com/cn/
海外發行公司介紹
利安資金管理有限公司為東南亞最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在2005年9月因華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獅城資產管理公司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合併而創設。至2005年12月31日止,所管理的資產總額超過新加坡幣300億元,人員超過120位。經理公司提供全權經理及顧問服務及單位信託產品給法人客戶,包括新加坡法定機構、政府相關企業及機構、國有或私人公司、公益團體、捐贈基金及個人投資者。經理公司的投資策略是基於團隊及密切研究結合的各產業詳盡組織的深入的市場觀察。經由其所擁有65%股權的子公司Lion Fairfield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為一在亞洲避險基金及銷售平台,經理公司亦積極參與亞洲避險基金。經理公司自1987年起於新加坡,透過華僑資產管理與獅城資產管理,經理集合投資計畫及全權委託資金,以及自1996年起經理投資連結的子基金。 
註1: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註4: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5: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6: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註7: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註8: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9: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10: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