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群益15年期以上電信業公司債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基金公司群益投信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8日基金經理人曾盈甄
基金規模615.09億元(台幣) (2024/11/30)成立時規模3.70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ETF保管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N/A元 定時定額N/A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2.0000贖回費(%)0~2%
最高管理年費(%)0.5000保管費(%)0.1700
主要投資區域美國 風險報酬等級 RR2
投資區域美國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1.本基金所投資之國內部分:中華民國境內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任一信用評等等級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 2.本基金所投資之外國部分:中華民國境外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任一信用評等等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符合美國 Rule144A 規定之債券)。前述之債券不含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及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銷售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