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基金公司元大投信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9日基金經理人蔡宗勳
基金規模1,131.59億元(台幣) (2024/11/30)成立時規模23.25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指數型保管銀行臺灣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N/A元 定時定額N/A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1.0000贖回費(%)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
最高管理年費(%)0.4500保管費(%)0.0350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台灣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含承銷股票)、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含槓桿型 ETF 或反向型 ETF)、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指數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及貨幣市場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等有價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及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
銷售機構臺灣銀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